【兒童推車撞擊強度測試斜臺依據標準】
1╃•、執行標準•▩│:GB 14748-2006 兒童推車安全要求
2╃•、試驗方法•▩│:GB 14748-2006 中的5.19條
3╃•、標準或方法要求•▩│:
3.1裝置具有10°的試驗斜臺;
3.2裝置具有撞擊推車的擋塊₪₪│◕◕,且擋塊高度滿足標準要求;
3.3裝置能夠自動重複進行試驗₪•↟•。
【兒童推車撞擊強度測試斜臺技術引數及配置】
檢測專案•▩│:測試兒童推車撞擊效能₪•↟•。
1.裝置用於兒童推車撞擊強度測試;
2.試驗檯傾斜角度10°₪₪│◕◕,斜臺兩側帶有標尺或能測量距離的結構₪₪│◕◕,試驗檯為不鏽鋼材質₪•↟•。
3.試驗檯具有剛性擋塊₪₪│◕◕,擋塊高度大於等於車輪直徑的一半₪₪│◕◕,鋼性擋塊應考慮適用於不同型號尺寸的兒童推車₪₪│◕◕,擋塊的設計應符合標準要求;
4. 裝置具有自動復位推車到距離擋塊1000mm處的機構₪₪│◕◕,復位後距離偏差在0~+6mm之間₪₪│◕◕,可自動重複試驗10次或以上₪•↟•。
5.裝置配備不鏽鋼材質的如下重量和數量的砝碼•▩│:40kg×4個₪₪│◕◕,35kg×7個₪₪│◕◕,30kg×6個;5 kg×10個,2kg×10個;砝碼上應明確標註重量₪₪│◕◕,且標識不脫落₪•↟•。